一.目的:為使北京市中芯學校的學生入學收退費標準有所遵循,特參考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制定。
二.適用對象:北京市中芯學校的全部學生。
三.關于收費
1、自2018年4月起政府公告取消民辦學校收費審批備案制,實行市場調節協議制,學校每年會根據學校運行成本制定學費標準。新生入學學費按照入學當年學校學費標準收取,以后年度學校如對學費標準有所調整,將提前在上一學期予以通知,在校生按照調整后的學費標準收費。
2、學校按學期繳費,在校生須按照學校繳費通知書要求一次性繳清學期應繳之費用,包含學費和餐費;新生須在開學前依規定時間完成注冊,繳清學費,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,視為自動放棄學位。
3、在每學期入學前,若在校生仍欠繳上一學期學費或未付清本學期學費,學生家長有義務主動在學期開學前為學生辦理轉學手續,結清上一學期學費,終止雙方權利義務。
4、插班生學費標準參照當年所在學段新生的學費標準收取。中途插班生,學費以實際入學月數計費,具體收費比例如下:
入學時間 | 第1-4周 | 第5-9周 | 第10-14周 | 第15周(含)后 |
學費繳付比例 | 100% | 75% | 50% | 25% |
5、學生在學校用午餐,須依規定繳納午餐費;插班,按實際用餐周數計算餐費(不足一周以一周計費)。
6、學生在學校用間餐,須依規定繳納間餐費;插班,按實際用餐周數計算餐費(不足一周以一周計費)。
四.關于退費
1、轉出學生,以正式向招生辦發送離校申請郵件的日期為申請轉出日,財務部會依據申請轉學日期按照下面的退費比例進行退費,退款時間約為2-4周,具體退費比例如下:
結算日期 | 開學第一個月內 | 開學一個月后兩個月內 | 開學兩個月后 |
學費退費比例 | 80% | 60% | 不退費 |
2、在學校用午餐、間餐,學期中退餐,按未用餐周數退還餐費;三年級以上學生按餐卡結余為準退費。
3、新生入學, 入學報到手續完成后因自身原因放棄入學,須在開學日之前向招生辦發送申請放棄的郵件, 財務部會依據郵件申請日期辦理退費手續。若開學之后(含開學當天)來辦理,則退費結算按第四條第1點結算。
4、學生請假期間不退還學費和餐費。
5、學生因病經學校批準休學的,自休學之日到復學期間的學費按照上表的退費比例予退還。
6、學生在校期間因違法違規,被學校按照學生管理制度開除的,學費不予退還。
7、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學校無法正常運營,將和家長平等溝通,根據實際情況友好協商解決方法。
聲明:我已了解并愿意遵守本協議中所涉及的各項規定,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學生姓名: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字: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___
財務咨詢電話:(67853030-2127);學籍咨詢電話:(67853030-3177)
本協議家長、學校各執一份。
北京市中芯學校
2023年6月